景谷:用脫貧攻堅實績檢驗選拔干部

發布時間:2017-08-12 14:27:25   來源:普洱市紀委

近日,景谷縣出臺《關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選拔管理干部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旨在脫貧攻堅實戰中檢驗干部、發現干部、選拔干部、管理干部,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意見》堅持在脫貧攻堅一線考察識別和選拔任用干部。開展脫貧攻專項考察,建立脫貧攻堅實績檔案,做好脫貧攻堅優秀干部推薦,優先配備貧困鄉(鎮)黨政領導干部,優先提拔在脫貧攻堅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干部,優先使用在脫貧攻堅實績考核中排名靠前的干部。保持貧困鄉(鎮)黨政正職穩定,嚴格執行正職不脫貧不調整、不摘帽不調離的紀律規定,嚴格遵守備案審核程序,因涉嫌違紀違法、不適宜擔任現職、健康原因無法履職、年齡到限不符合繼續提名規定等情形經報批后調整。積極選派后備干部、年輕干部到鄉(鎮)掛職鍛煉,對優秀的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同等條件下在提拔使用、職稱審核、崗位聘用等方面給予優先。

《意見》強化脫貧攻堅考核結果的運用。對列入當年退出計劃的貧困鄉(鎮),考核結果排名全市后三位的,對鄉(鎮)黨政正職和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和縣委派出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進行約談或問責;對省、市選派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由縣委報請上級單位進行約談或問責。沒有按計劃時限退出的貧困鄉(鎮),鄉(鎮)黨政正職按規定程序報組織部審核同意后調整,對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縣委派出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就地免去掛任職務;省、市選派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由縣委報請上級組織部門免去掛任職務。對每年全市103個鄉鎮減貧計劃完成率排名全市后五位的鄉(鎮)黨政正職、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縣委派出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進行約談,對省、市選派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由縣委報請上級單位進行約談或問責。連續兩年排在全市后五位的,對鄉(鎮)黨政正職進行問責,對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就地進行組織調整;對縣委派出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就地免去掛職任務;對省、市選派的分管扶貧工作的副職,由縣委報請上級組織部門免去掛任職務。

《意見》從嚴加強駐村扶貧工作隊伍的管理。鄉(鎮)黨委履行管理責任,第一書記(隊長)負責具體落實。對出現駐村工作隊員管理不到位、沒有執行相關制度、調查測評和考勤造假等情況,對鄉(鎮)黨政正職和分管扶貧的副職(包括掛職干部)進行約談、通報批評或問責。掛包單位履行選派和跟蹤管理責任。對出現選派駐村人數不足、沒有與單位工作脫鉤、駐村扶貧工作隊員被召回等情況的,對掛包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定點扶貧工作領導進行約談、通報批評或問責,省、市駐景單位由縣委報請上級單位進行約談或問責。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按規定被召回組織培訓、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誡勉談話的,當年不得評先評優;免職撤換的,當年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按有關規定降職處理并記入個人檔案。(佟蓮)